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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流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11-11    作者:国际交流中心     来源: 未知    点击:

    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交流中心是学院统一管理全校外事工作的职能部门,其外事业务受自治区教育厅国际交流处、自治区林业厅科技处的指导和监督,国际交流中心的工作职责范围如下: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的外事方针与政策,协助相关部门对学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外事纪律教育。
二、依据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政策,制定学校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协调和处理学校涉外事务。
三、开展同国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的合作交流活动,组织签订和执行合作办学及各种学术交流协议。
四、负责学院各级人员因公出国访问、留学、工作和涉外项目开发的具体报批事宜。承办学院邀请的外国有关人员和团体来访的报批手续。
五、与相关部门协商拟定学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进修工作计划,做好出国人员的选派工作并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六、负责外宾来访讲学、研究及友好访问的组织与接待工作。统筹安排校领导的外事活动,制定校领导出访计划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负责外籍教师、专家的聘任与日常生活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外籍专家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指导学院公派出国(境)人员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
九、负责本中心的保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做好其它与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的日常工作和服务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